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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我点点头,说:“对啊!就是因为这个,我才多了一个封号,叫小南王!”

        事实证明,女人真的喜欢强者、崇拜强者——这是基因决定的,上万年前,人类还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时,身体强壮、四肢发达的男人,一定最招体力稍弱的女人喜欢,因为只有跟了这样的男人,女人才能吃饱肚子,以及放心抚养孩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弱一点的男人,根本讨不到老婆!

        就包括现在,看看那些猴群、狮群,其实也差不多,只有最强的猴王、狮王才能享有交配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现代,文明不断发展,科技也在进步,女人不需付出体力也能养活自己,大大减少了依附男人的必要性,但是这种基因仍旧潜藏在体内,所以女人在嫁人的时候,很少会嫁给比自己差的男人,否则都不能踏踏实实的生孩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嫁的男人越优秀,越是她炫耀的资本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这和拜不拜金没有关系,完全就是基因和生理所决定的,所以男人要想追到心仪的女孩子,必须要让自己变强,只当舔狗是没用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得知我是小南王,还管着整个江省,金巧巧简直激动坏了,不断夸我厉害。她说她一早就觉得我优秀,但没想到我这么优秀。竟然只大半年时间,就拿下了一整个省,在隐杀组中获得了如此出色的战绩。

        与我的身份相比,她一个金玉满堂的大当家,只掌控着整个蓉城,未免显得太寒酸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更何况,就连金玉满堂都不归她一个人控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简而言之,金巧巧确实更崇拜我了,看我时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。也不知她在想什么,一张脸竟然慢慢红了起来,甚至红到了耳朵根。我很惊讶,刚想问她怎么回事,金巧巧已经主动开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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